精神类药品包装,精神药品药盒
为淄博各大药店点赞吧!事情是这样的:有网友发文说,昨天淄博市200多家大小药店,为了缓解当前广大人民群众,预防感冒或新冠肺炎用药紧张的问题,主动将大包装的(原来包装每瓶100片)退烧药布落芬片,重新进行分装,每包30片,仅售7块钱。上面巳注明,药品名称,生产厂家批号、作用与注意事项等内容,读后感觉他们的举动十分暖心,因此,连夜发贴呼吁广大网友为淄博市药店,这种牺牲自我利益(大改小,要费人工等,相对利润低)的精神和举动点赞。
我们都知道,现在药品很贵,包装过度、数量大,也是其中的原因。一瓶100片,甚至更多,药厂省包装省人工还卖的多,医院和药店不拆瓶零卖,自然也挣的多。最倒霉的是老百姓,买了吃不完就过期扔了!记得以前医院就用小纸袋,把大瓶里的药片,按医生处方需要吃几天的数量,给装好并写上用法用量。如果还需要,再去买,这样老百姓很省钱。时过境迁,不是那个年代了。
1、2020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法律分析: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,必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、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。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程序,确保向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二类精神药品。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、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,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,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,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,并明确有效期限。
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。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、生产批文、质量标准、检验报告书、物价批文等资料以及药品的包装、标签、说明书实样,执行《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》。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,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,做到票、帐、货相符。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执行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及《办法》规定。
2、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:1、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,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,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;2、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、专柜专锁。对进出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、进出统一登记;3、为患者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,必须使用白色右上角标注“精二”的专用处方;4、药房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,应该核对姓名、性别、年龄和临床诊断。
需要特殊延长的,医生应当注明理由,并报医务科,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调配;6、药剂科要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检查。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医生进行培训,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,如镇静、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,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。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,使之兴奋或抑制,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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