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 包装上不许印有规定标志的是
商品包装上要标注“中国制造”,中性包装上可以省略产品包装标识的问题。出口商品包装上未标明生产国,但要求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名称,在产品包装上标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合法吗?中性包装是指不标明生产国别、地名和厂商名称,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)和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的规定,在我国流通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的中文标签。进口预包装食品的,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应当标注的内容外,还应当标明食品原产地和国内代理商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。没有规范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的,不准进口。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,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。
出口商品包装上未注明生产国,但应注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名称。外贸标签主要包括:标签上要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、厂名、厂址,进口产品必须在国内市场销售。根据产品的特性和使用要求,看产品规格等级,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。注意产品检验证书。注意警告标志或中文警告说明。在有限时间内使用的商品取决于日期或到期日。一般包装食品都标有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储存期,有的还标有×××前食用的温度要求和储存期。
中性包装可用于进出口商品。中性包装是指不标明生产国别、地名和厂商名称,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。中性包装分为无牌中性包装和品牌中性包装。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没有产地名称,也没有生产厂家名称,没有商标品牌;后者是指包装上只有买家指定的商标或品牌,没有生产地名称和出口商名称。中国制造的商品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品牌化,可以满足特殊贸易(如转口贸易)的需要,是出口商加强对外竞争、扩大出口的手段。
不合格产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,并符合下列要求: (一)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;(2)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制造商名称和地址;(三)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,需要标明产品规格、等级、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,并相应地用中文标明;需要让消费者提前知晓的,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,或者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;(4)限制使用的产品,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、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;(五)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
中性包装上可能没有标记。中性包装是指不标明生产国别、地名和生产厂家名称,也不标明商标和品牌的包装。中性包装用于打破一些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,满足交易的特殊需要(如转口销售)。它是出口国制造商加强国外竞争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。但近年来,中性包装的做法在国际上屡遭诟病。因此,如果外商对其购买的商品要求中性包装,我们必须谨慎。
不管有没有协议,所有中国制造的商品本身的包装费都是要单独收取的,而且会打破原有的包装。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,否则中国出口商品包装上应标注“中国制造”的说法并无不妥。这句话要强调的是,商品的原产地在中国。因此,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,即规定包装上不得标注任何产地,即中性包装,否则,根据商品包装的一般原则,应当标注商品产地。
驰名商标已被禁止从事商业活动。今年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,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在广告、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“驰名商标”字样。任何继续使用“驰名商标”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。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,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以十万元罚款。所以不要在商业活动中使用“驰名商标”这个词,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8、服装包装盒上能不能随便写中国名牌产品中国无名牌,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给内地优秀企业的奖项。它的标志是圆形的,中间有两个S形,“中国名牌”标志从2001年开始使用。国家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行“中国名牌产品”评选,并于2005年启动“中国世界名牌产品”评选,但2008年,随着国家质检总局职能调整,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相关的名牌评选活动。根据《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》,名牌标志将陆续被取缔,最迟将于2012年到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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